她上了树就不愿下去了,若不是太阳开始落山,她甚至还能停留下去。在树上待得时间久了,明窈就不怕了,甚至还能扶着狄霄的肩膀,一点点转身,再跳到另一支枝干上。索性这树足够粗壮,不然两人在上面动来动去,不定断了哪支。说好的来山坡上追兔子,最后只乌兰木踩了两只,狄宇打了七八只,这里面还有两只怀着崽儿的母兔,只能就地放生。狄宇的兔子只留下两只,剩下全被狄霄抢走了。不等他耍闹,狄霄先问:“我费心带你出来,几只兔子都不愿?”“?”狄宇懵了。他这一天连两人的影儿都没瞧见,实在想不到这是费了哪门子心。最后这些兔子全归了狄霄,兔毛被仔细剥下来,等着日后给明窈做兔毛披风,兔子肉先炖后风干,等日后做干粮。然策马打猎的悠闲日子没过几天,另一件要事迫在眉睫。“迁徙?”明窈愣住了。狄霄才从外面回来,打了一只野鸽子和一只野鸡,被送去厨房煲汤了,原本他对汤水一类全然无感,觉得肉类就该整只炖熟大口吃,这些日子被明窈影响的,也习惯用小锅炖煮,“嗯,明天我会召集族人商议迁徙一事,最晚半个月后出发,不然就没法在春耕前抵达东南聚居地了。”提及春耕,明窈仿佛还有些印象。狄霄瞧她还是呆呆的,耐心解释了几句:“麦粒要在三月底播种,这边天寒,不适合作物生长,也去东南一带,且今冬牛羊死伤少,草料喂养得足,周围草地采集啃食得差不多了,再留下去,恐伤及根本。”“等到秋收之后还会再迁徙一次,不一定会回这边,除了这边和东南两处,拔都儿部还有另外两处适居处。”明窈点头,又有些好奇:“是所有部族都要迁徙吗?”狄霄轻笑:“当然不。”那些上千上万人口的大部族常年定居,七八年才会举族迁徙一处,而他们所居住的地方全是草原上土壤最肥沃的地带,既不用担心粮食收成,也不用担心冬日大雪。且他们人多势众,更不怕守不住好地方。至于那些十几口人的小部族,能找个地方蜗居不被吞并都难,哪里还顾得上土壤好不好,大把粮种撒出去,最后的收成寥寥,全靠草根生存。也只有像拔都儿部这样的半大不小的部族才会四处迁徙,算得上真正的游牧一族。但也是因为这种游牧,他们在每处停留的时间都不算长,行踪不定,也不必担心被那些大部族盯上,落得个被吞并被奴役的下场。物竞天择,强者为尊。这个道理在哪里都适用,尤其是在尚武慕强的草原上,稀缺的资源,向来都只有强者才能拥有。s狄霄打了个不太恰当的比喻:“若哪天草原各部不再提防争抢,说不准就集结几十万勇士,攻上望京,夺了大越辽阔疆域呢。”可这种团结在一起的情况,只在与大越开战时维持了几年,战争结束,草原联盟瞬间分崩离析。明窈沉默良久,缓缓点了点头。狄霄不再深谈,心头一动,抬手在她头上揉了两把:“好了,早些休息吧,明早喝鸡汤,等拔帐的时间定下,我们再说后事。”“好。”明窈应道。狄霄起身去洗漱,明窈却还坐在原处,她抬眸望着男人宽厚的肩背,不知怎的,忽然有些愤愤不平起来——明明拔都儿部也有威武的勇士、勤劳的子民,也有勤勉仁爱的首领,凭什么,拔都儿部就不能在那些富庶的土地上。……转天,全族人聚集在围栏外的空地上。对于迁徙一事,族人们早就习惯,春天一来,大部分人就做好心理准备了。如今听狄霄提出也没发出什么异议,只交头接耳地说着有什么是要带走的,有什么是可以烧毁丢弃的。只有那些新来的对此感到诧异,但因听到是为春耕,也没了争议。春耕的重要性,随便一个人都清楚,既然这片草原不适合耕种,那便换一处,再久的奔波,也比不得一个大好收成重要。狄霄又问了一遍,见不再有人说话,便说:“既然大家都没有异议,即刻起,开始收整行装,半月后,拔都儿部将迁往东南聚居处。”说完,他从巨石上跳下,族人们也快速散开,嘴里聊着,脚步却比来时快了许多,抓紧时间回帐里收拾东西。临行前,狄霄还准备去边城一趟。一个冬天之后,族里的粮食消耗得也差不多了,虽有牛羊供着,但总不能只吃肉,粗面和其他菜蛋也要准备一些。再说东南聚居地距离边城更远,这次采买后,如无意外,下次去边城就是求收之后了,中间小半年的时间,一应日用都要备全。sg只这回不用购入大量木炭了,就多了银两来买其他的。出发前两天,狄霄叫明窈统计了族人所需,宣纸用了上百张,才将要购买的东西写完。望着那半人高的纸张,饶是狄霄也沉默许久。也就是裁缝铺的老板还欠着银子,不然狄霄还真不能保证,能有充足的银两将这些东西买全。明窈也惊叹于这些清单,考虑到去往边城的人手有限,她又带着念桃青杏把清单做了下分类,粗略分成五部分,再分门别类地交给狄霄。“如果实在不方便,倒可以在城里找人帮忙采买,给些铜板做报酬,肯定有人愿意做的,只是不能比较价格了,少不得多花些钱。”
但要是实在来不及,也只能这样做。考虑到此行仓促,狄霄就没有捎带上明窈,倒是把狄宇带上了,当个识字的工具。明窈留在族里清点人数和物资,因事务又多又杂,便是她和念桃青杏三人也忙不过来,只好去宁湘他们那,又找了十来人帮忙。随着全族迁往新的聚居地,这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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