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其他纨绔的骚扰,保护好秦明月,让她在江南上完四年大学后完完整整的回到京城,当然有不知死活的想要癞蛤蟆想要贪吃天鹅肉,他不介意当打手。
如今林逸是第一个撞上来的,王华决定就拿林逸开刀,杀鸡儆猴。殊不知,林逸也把他王华当成了杀鸡儆猴的对象。
“明月,明月,你没事吧。”
“啊!我没事。”
林逸的轻喊把秦明月拉回了现实,虽然她竭力想要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但是从她的紧皱的眉头可以看出来她心中的那份不安。这让林逸更加好奇那个李少到底是何方神圣?
袁朗很酷的站在舞台上,眼神打量着下方黑压压的人群。看着舞台下几千双眼睛热切的盯着自己,袁朗很是享受,他挥了挥手拿起麦介绍到:“大家好,我是考古系的袁朗!”
说完,袁朗就闭嘴了,他还在等着地下观众的呐喊声尖叫声呢,明星不都是这样的吗?酷酷的打声招呼,然后下面的粉丝就疯狂的尖叫。
可是等了足有五秒钟,袁朗也没有听到尖叫声呐喊声,甚至连掌声都很稀少。
“我靠,这傻大个到底唱不唱啊。”
“黑猩猩,你在上面卖萌吗?”
“噢,嘘。”
下面的观众见袁朗站在舞台上面耍酷,很多男生都吹起了口哨起哄,你说你一个大男人在上面摆什么酷,又不是女人有什么好看的。
“下面我为大家带来一首《狼》!”
袁朗脑门上冷汗直流,意识到情况不对后,立刻开口了。他娘的,明星果然不好当,随时都有可能被口水喷死。还好自己心脏抗压强,要不然还不被这些人吓得说不出话来啊。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
袁朗平时看起来是个嘻嘻哈哈的人,但是只要投入到一件事情中时,就会格外的认真,就如同现在,他全身心的投入到了这首歌曲,没有在乎外界的看法,唱着自己内心的歌曲。
袁朗一开唱时,还有很多人发出了一阵嘘声,因为他的声音实在太粗狂了,而且还带着一丝沙哑,听上去并不悦耳动听。
可当袁朗唱完第一小段的时候,很多人都咦了一声,然后静静的听着。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报以两声长啸。”
唱到这里时,袁朗的声音更加低沉悲寂,营造出了那种黄沙漫天,一匹孤寂的独狼受了伤独自舔着伤口疗伤的情形,荒凉,悲寂。
“帅哥,唱的太好了,我爱你!啪啪啪啪!”
突然前排的一个圆脸女生站起来,如同见到了自己喜爱的明星一样激动的喊道。
这个女生的话音刚落,现场其他的一些花痴女生也情不自禁的站了起来,挥舞着手臂,大声的尖叫着拍着掌。
啪啪啪啪!
受到这种热烈气氛的感染,台下先是安静了两秒钟,然后瞬间沸腾了,掌声响彻整个江大。
“帅哥,我爱你!”
“唱的真好!”
尖叫声。
口哨声。
疯狂的鼓掌。
想比先前的嘘声,袁朗这一刻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更加卖力的唱了起来。
一曲完毕,响声雷动。
“大家说,袁朗唱的好不好听!”
两主持人从侧边走上舞台,穆瑶望着舞台下使劲鼓着掌的观众,煽情的问道。
“好听!好听!”
底下观众异口同声的喊道。
“那我们就用最热烈的掌声表示感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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