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海无声是按照中国实际的官场体制进行写作的,其中的一些情况,都是符合中国实情的,我对其中的一些情况做一下说明,便于读者了解。
一、关于体制内的级别问题。
目前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三级领导机制,即省、县、乡,但是在实际的行政级别中间,远远不是这样,中央的级别是不用说了,部委的级别也是非常明确的,具体到下面,就有些复杂。这是因为单位多的原因,所以导致了目前的局面,下面我举例说明。
以湖北省为例,含有的级别分别为正省(部)级、副省(部)级、正厅(局)级、副厅(局)级、正县(处)级、副县(处)级、正科级、副科级。
湖北省委省政府是正省级单位。
湖北省的省府所在地武汉市,属于副省级单位,武汉市属于计划单列市,在我们国家,计划单列市都是副省级单位,除此之外,所有省会所在地的城市,例如陕西省西安市,都是副省级单位。也就是说,武汉市委书记和市长,都是副省级的领导,还有,武汉市委书记都是湖北省委常委。在2oo5年以前,武汉市委书记由省委副书记兼任。
湖北省所辖的市州都是正厅级单位,比如说宜昌市。
武汉市下辖的区委区政府,属于副厅级单位,比如说武昌区。有些市州所辖的开区,属于国务院批复同意的,属于副厅级单位。
湖北省所辖的县(县级市)属于正县级单位。
县(县级市)所辖的开区或者是工业园,省委省政府批复同意,为副县(处)级单位。
县市所辖的乡镇,属于正科级单位。
(直辖市的情况特殊,本书暂未涉及,不做说明)
二、关于个人职务级别的一些说明
领导人的级别,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有很多的作者都做过说明,我就不重复说明,为了阅读的方便,说清楚一些领导人的级别。
宦海无声作品中,将涉及到所有的行政级别,上至国家主席,下至副科级领导,目前的实际级别情况是:
国家主席、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为最高级别。
国家副主席、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国务委员为一个级别。
中央部委主要领导、省委书记、省长、省人大主任、省政协主席为正省(部)级领导。
特别说明,有些中央部委主要负责人、省(市)主要领导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他们的级别为副总理级别。比如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这些部委的常务副部长,一般为正省(部)级领导。
中央部委的副职、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的副职,省委常委、省会城市市委书记、市长为副省(部)级领导。
中央部委的司长(局长)、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州的市(州)委书记、市(州)长、市(州)人大主任、市(州)政协主席,为正厅(局)级。副职、市(州)委常委为副厅(局)级。
中央部委的处长、省直单位的处长、市(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县(县级市)书记、县(市)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为正县(处)级,副职、县(市)委常委为副县(处)级。
县(市)部办局、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正科级,副职为副科级,中央部委、省市州单位的科长为正科级,副科长为副科级。
涉及到个人,级别是跟随所担任的职务明确的,比如说宦海无声中间的西林市委书记和市长,就是副省级领导,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统战部等单位,都是正厅级单位,但因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省委常委,所以,这些单位的副职也是正厅级领导,到了市州,同样是这种情况,主要负责人为副厅级领导,副职为正县级领导。
省委秘书长是省委常委,故省委副秘书长为正厅级领导,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都是正厅级领导。市(州)委秘书长为党委常委,为副厅级领导,副秘书长一般情况下为副县级领导,任职满三年以后,为正处级领导,市(州)政府秘书长为正县级领导,副秘书长同理,但以前就是正处级领导,担任副秘书长之后,保留原来的级别。
省长、市长、县长、乡长都是同级党委第一副书记,在行政机构改革以前,党委副书记比较多,分管组织的副书记为常务副书记,机构改革以后取消了常务副书记的称谓。但部委仍旧保留有常务副部长和副书记的职务。所谓的常务,也就是在主要领导外出或者是暂时未到职的情况下,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
三、关于目前已经取消的一些称谓的说明
宦海无声中间涉及到的一些名称,有些年轻的读者不熟悉,特意做说明。
区委区公所:在1995年以前,县级以下的单位为人民公社,区委区公所为县委县政府的派驻机构,大致相当于现在的乡镇党委政府,但两者有一些区别,区委区公所没有的法人资格,不能召开党代会和人代会,不需要选举,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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