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看低头一眼自己被汗洇湿的棉质背心,或许,他们从不曾是一个世界的人,十年前二人间的交集如梦似幻,梦醒时的阵痛却又令他天真无辜的弟弟付出那样巨大的代价。
不如踏实守矩地活在现实——这个他与程霁阳桥归桥、路归路的现实。
可不知从何时起趋于阴沉的天却登时“轰隆”一声响,初夏的暴雨往往总是唐突,连蹬着小皮鞋匆匆忙忙跑到遮雨棚下的杜瑰芳都不禁觉得心惊。
“小若呀,快去二楼把被子衣服都收了!外头突然大暴雨哦!”
一头长卷发都被淋湿,杜瑰芳又风风火火地拉着儿子黎若的胳膊喃喃,“我们这里还好,这才刚下;说是邻镇那天气都红色预警了!连带着这里一片去市区的高速都封了喏!”
一旁的程霁阳登时一愣,“您刚才说什么?”
“小程,你多吃点水果哦,你看你这么瘦的喔。”
杜瑰芳端来水果盘,又犹犹豫豫地凝视了会儿眼前的青年——与少年时期无异,程霁阳还是那样隽秀英俊。
只是当年那到底还是个少不更事的孩子——那时的程霁阳活蹦乱跳又漂亮嘴甜,哪怕当时自己心中对两家人的关系未必没有龃龉,却还是不禁对这样一个可爱的男孩心生偏疼。
如今少年已长成,此刻的程霁阳已有一种生人勿近的冷肃气质,令杜瑰芳这么一个做长辈的都不禁有些惧意,便犹豫着不知该不该开口关切他更多。
“呃……既然路封了,在我们家将就住一下,你看好哇?伯母去给你找新的被子嘛。”
“不用麻烦了伯母。”程霁阳礼貌地笑笑,却并未对一旁桌上的水果着眼半分,“我手机正在找附近的旅店,也让秘书在电话询问呢。”
杜瑰芳不置可否,便只好回头看儿子脸色,却见此刻的黎若也仅只望着对方沉默着,更不知应不应当递上进一步的话头。
明明在自己家里,却不禁感受到淡淡的压迫——上一次有这样的感觉,还要追溯到二十六年前。
而那会儿的程霁阳,还在程母的肚子里。
程霁阳与程母眉眼相似,而那会儿的那个面目姣好的贵小姐面上揣有的也是如此礼貌友善的笑容。
接着她又笑着将最爆炸性的消息以最平淡无奇的口吻吐露。
她说她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受杜瑰芳的丈夫所骗短暂恋爱,接着便怀上了肚子里的孩子。过来这里不为愚蠢的逼宫或是宣战——只因她早在先前就与黎东明一刀两断。只是同样身为女人,她认为杜瑰芳有权利知道这一切。
杜瑰芳记得自个儿当时手里甚至还拿着把用以杀鱼的菜刀,鱼鳞与鲜血黏在刀锋上像某种滑稽的装饰,她看着面前一身名牌肚子初显的年轻女孩,只觉得自己瞬间也成了厨房里砧板上徒劳蹦哒着的那条滑稽的鲫鱼。
后来的日子里,她才逐渐摸清楚事情的全貌。
她那丈夫心比天高,虽然出身于小镇且学历平平无奇,却仗着脸长得俊逸过人,不满足于与镇花杜瑰芳的平凡婚姻,于是育下儿子黎若没几年后便开始不爱着家,天天记念着去城市行生意。
遇上程愫是意外却也是必然——黎东明此人,脑子比手脚快,想的比做的多,在城里干活儿做生意本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懒散个性,傍上大腿吃绝户方才是他的终极目标。
最终成功凭借着一张俊脸招惹上家境殷实兼又不熟悉国内状况的混血富家小姐,自然也少不了间中的扯谎技巧与努力经营。
到了程愫怀上程霁阳的那一天,妄想飞上枝头的丑陋乌鸦才终于图穷匕见。
那日,黎东明一边坦承自己早有家室的事实,一边又挤出鳄鱼的眼泪支吾道接近程愫本也是自己情之所至、爱难自已。
可他不曾想到,自小被父母当作继承人培养的程愫固然有着陷入爱情时少女的娇憨,却远不是什么脑袋缺根筋、誓要为爱而生的蠢钝小姐。
令私家侦探捋清线索查明真相不过花费了几天,她便由此决心去父留子,此生不见。
同黎东明离婚、分家,杜瑰芳后来经历的一切也正如程愫所想所计划。
杜瑰芳清楚程愫是想借此机会令黎东明一无所有施以报复,却也明白她对同样是受害者的自己本无恶意——可他们两个一个极端恶劣,一个聪明强势,夹在战争中的自己,却最终连半点思索一番自己真正想要是何结果的余地也无。
过去与现在交叠穿插,看了眼始终直愣愣凝望着程霁阳的黎若,杜瑰芳无奈地低叹口气,“想做什么就去做吧。”
“小地方的旅馆,通没通网都不知道呢。”杜瑰芳拍了拍黎若的臂膀,
“知道你担心你弟弟嘛,拿把大伞,直接陪他去店里问问好了呀。”
程霁阳的奔驰就像他如今这个人一样干净冷肃,黎若整个人被嵌在副驾驶座的安全带里,目光又默默胶着在眼前的雨刷器,他看着它兀自推挤着湿滑的雨水,一下,两下,三下。
局促深埋在紧绷的皮肤肌理,又在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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