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当已已小姐毫无防备地对他倾诉着今府两个主人的恶行时,他还是装成沉默可靠的模样,努力不让高高在上的月亮看见泥潭的污秽。他安静地聆听许多年, 并专注地看着她用馨香的锦帕撷掉一颗又一颗晶莹的泪水许多年。直到发现朝鉴那本记满了邪术的小册子。归宥自认是卑劣的偷学者。他很快学会了册子里的所有邪术。在成功施行了邪术无数次后,归宥便想要带沈纵颐离开今府。可就在他忐忑恐惧许久,终于准备在第二日将逃跑的想法告诉她时, 那日傍晚,他视为高月般无暇的已已小姐自戕死在今熹主屋,粘稠鲜血浸透了整条石阶归宥依旧实行了逃跑计划, 抱着已已小姐冰冷的尸体, 在郊外木屋画地为牢, 用数百条生命复活他的渴盼。如果说五个月前,有人对归宥说沈纵颐会对他青睐有加, 归宥会愤怒旁人如此轻佻地用自己的名字去侮辱已已小姐。而今痴狂成真,归宥竟觉如坠梦端。他有朝一日亦能有幸,亲眼见证污浊泥水映照出的月亮,这是属于他的神迹。沈纵颐觉着时候差不多了,便松开手,弯眼笑:哥哥,你这次可吓着我了,你这几天去哪儿了?我怎么找,怎么找都找不到你。归宥神色微变,去做了点很重要的事。这话说得敷衍又粗劣不堪,他用余光瞧了下沈纵颐的脸色,却发现她点点头,很相信的模样。好像对她来说,自己的每一句话都值得她无条件地信任。那托赖柔顺的表情深深地震动了他,以至于归宥觉得对她的隐瞒与心机都显得这般肮脏。归宥咬唇,将她从腿上抱到床侧坐着,不用担心我,只要已已不讨厌我,我就一直在你身边。即便她讨厌目光短暂地飘逸了一瞬,即便她讨厌自己,他也再不会放手了。好啊。沈纵颐靠着厉鬼宽实的肩膀,垂眸执起他的手,把玩着他苍白修长的手指:你会每时每刻都陪在我身边吗?归宥却顿了下,半晌哑声道:哥哥晚上要出去做些事情,不过我保证其余时候都属于已已。他晚上要做的事只有一件,那便是杀人。他不吸血也不吃魂,只是为了杀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他不会沦为失智的厉鬼。事实上,自从被邬道升毁了人身后,他一直是靠着邪术才活了下来。而那夜沈纵颐手指燃烧中的木屋时,归宥金蝉脱壳后,以鬼身躲在屋内,方避免了魂飞魄散。幽蓝冥火可灼烧世间一切邪物,也能替一切邪物掩盖气息。归宥藏于灼热深渊中逃过一劫,自此后发觉只有每天弑杀条人命才可缓解他作为厉鬼的岌岌可危的理智。
所以他每夜都要去寻找猎物。杀人是他维续冷静的手段。孟照危则是他研习邪术之初便结交的同谋者。作为春雨镇一带的鬼王,孟照危生来便是厉鬼,无心无情,力量强大却不懂猎食生存。归宥拉拢孟照危,教孟照危杀人,答应其杀人后的鬼魂给他吃,而死人的血留给自己。如此,方能在五个月内满足了复生沈纵颐的苛刻条件。杀人而已,他做得来。世有因果,一切罪孽都让他承担好了。归宥知道沈纵颐需要以血存活,故而让孟照危见到她的第一件事,就是放血给她喝。孟照危这个傻大个,除了在吃鬼一事上精明些,对周遭事情总是处于一种半懂半不懂的状态。归宥几乎将他利用得很彻底。沈纵颐轻轻地嗯了声,倒是没多问。她大抵猜得出归宥晚上要做的事。只不过她表现得越无害,所得利益便越可观。故而她才不会做些打破砂锅问到底的蠢事。晃了晃小腿,沈纵颐无聊地想到,不知邬道升他们何时能找到这里。根据邬道升的本事,她相信等待的时辰不会太长。唔,得在有限的时间里获得身边这两只厉鬼更多的鲜血。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说不准在这点时候里,她就能成功成为一只厉鬼了。哥哥嗯?归宥屈起手指,顺了顺她额间掉落的碎发。沈纵颐羞赧地保住他的手臂,头顶蹭着他的肩膀,小声说:我有些饿了。归宥一愣,好。他侧过头,拉开玄色衣襟,露出洁白如玉的长颈,直接咬就好,我现已失了痛觉。虽然被冥火灼伤了脸颊,他的鬼身其他部分还是和活着时一般漂亮。沈纵颐望着他白颈上蜿蜒的淡青筋脉,喉咙微咽,出声时依旧嗓音清甜:谢谢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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