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欢有些过意不去,她双手举杯,装模作样给纪正初敬茶:“大恩不言谢,全在茶里。”纪正初端起杯子,朝她笑了笑。数值板内,好感度为百分之六十。在体育场已经耗尽迟欢所有的力气,后知后觉饿到前胸贴后背,菜一道一道上齐,迟欢也没忘记眼观八方,警惕随时会出现的李黎。纪正初往她盘子里夹了块肉,迟欢刚塞进嘴里,就听见熟悉的声音出现:“李总,您看今儿实在满了,要不我们换一家有包间的餐厅?”李黎面色凝重,一个劲儿往里走,还往屏风的缝隙里看。看这架势,应当是收到消息,张书书跟一个男人出现在这里,气不过过来抓人。声音越来越近,在往前就是张书书和林侨的桌位,迟欢着急到攥拳,把一整块肉嚼完,准备拦下他。不等迟欢有动作,纪正初已率先站了起来,在李黎途经他们身边时,把李黎拦住,不动声色地看了迟欢一眼。迟欢见状,立刻给张书书发消息。“纪总,跟夫人好兴致啊。”李黎面色不善,左右看看,“我今天还有事,改天再聊。”纪正初一把拉回他:“李总,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李黎:“?”“今天你来的巧,是我和欢欢 25===================牵手的第132天,真会扯啊。哪有人会把这种莫名其妙的小事记这么清楚。迟欢给张书书发完消息,也跟纪正初一起,招呼李黎进来吃饭。从缝隙里看,张书书已经收拾好东西站起身,刚好抬眼看见李黎的背影,和迟欢对视。张书书感激朝她一笑,找了个理由拉着林侨离开餐厅。李黎有感应一般,突然回头看向那桌的方向,只剩空荡荡。迟欢笑着招呼:“来都来了,坐下吃点儿吧?”李黎找人焦急,又偶遇了纪正初,面对夫妻俩如此热情的邀请,他实在不好拒绝,这才跟秘书说来到这里的真实目的,只让秘书帮忙找人。自己真的坐了下来,跟两人一起庆祝“牵手的第一百三十二天”。
迟欢拿了双公筷,给李黎夹菜:“别客气,吃。”李黎皱着眉往嘴里塞,咽下后问迟欢:“书书今天跟你们去看演唱会了?”也不是什么私事,李黎既然能这么问,就一定知晓。迟欢不瞒他:“是。”李黎放下筷子,冷笑一声:“看来我得好好给她上上审美课,今天表演的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人?她一个主持人,就去看这帮毛头小子的表演?”迟欢:“?”她慢吞吞开始剥花生,掐着嗓子问,“今天这表演是乱七八糟?那在您眼里,什么才是高雅艺术?”李黎想了想:“当然是明唐那种,国内唱作人顶流。这是她该看的,她呢,也应该请明唐去她那综艺,本来就没什么名气,再不砸钱请点大明星,到时候失业还不是得靠我?”的确,明唐的确是目前国内最好的唱作人,但不必拉着人家下水。李黎这副说教的样子,正是迟欢在原文中最讨厌的时刻。自以为了不起,用自己狭隘的三观来看世界。若是别人提出反对意见,他会用高高在上的语气,告诉这个人,是你的认知太过浅薄。但他是主角,读者会包容他一切缺点,用霸总手段撩女主时,评论区刷了一片“好甜”。迟欢怒火已经烧到嗓子眼,他再多说一句,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做出什么事。可能是大骂他一顿,然后拂袖而去。也可能是跟他你一句我一句来回拌嘴,一定要争个高低。迟欢在仇恨本上,给李黎记了笔账。她迟欢,从穿书到现在,还没收过这种委屈!!李黎夹走盘子里最后一棵西蓝花,喝了口茶,问道:“我听说,书书和今晚一个唱跳的小孩一起吃饭,就在这家餐厅,迟欢,是吗?”迟欢终于忍不住,放下筷子,微笑:“关你什么事。”李黎找服务员要了瓶白酒,边开边说:“话不能这么说,你也知道我跟书书的关系,了解她一下,是很正常的事情。”“关系?你俩什么关系?前投资人和前被投资项目的主持人?”“我知道,我撤资这件事对书书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但那天那种情况,你也看到了,当着导演和你们的面拒绝我,她可没考虑我的感受。”迟欢压着火:“投资的事儿有我在,不劳您费心。”李黎给自己的杯子加满酒:“你也劝劝她,跟我们为敌没有好下场。我有国内很多娱乐公司的股份,只要我说一句话,别说她的主持人生涯,就那个唱歌的,都得冷藏。”李黎像晃高脚杯一样晃晃杯子,大度地开口,“让她过来,给我道个歉,我既往不咎。”迟欢已经压不住火了,刚要说话,纪正初在桌子攥了攥她的手:“李总真是厉害。”接连几杯白酒下肚,李黎眼前有些迷蒙:“那当然,你还不知道吧?我最近在谈一个智能家居的项目,等谈好了,请你吃饭。”
百合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