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而这个孩子,顾铭特意给他取了名字,叫顾思清。”
我心中一颤,喃喃地说,“顾思清,顾思清,挺好,挺好的名字。”
我先是笑了,但是笑着笑着却哭了,眼泪一滴一滴不受控制的往下落。
怎么能不难过呢?
我这辈子再也找不到比他更爱我的人了。
来自顾思清小朋友的自诉
大家好,我叫顾思清。我今年,呃~唔~其实我不知道我今年到底几岁。
因为我是爸爸捡来的。
捡我的爸爸说我看起来像四岁,那我就当是四岁好了。
捡我的爸爸是个非常俊朗的人,个子高大,蓄一头短发,手臂特别有力,我最喜欢挂在他的手臂上荡着玩,同时他也很酷。
他不爱说话。
从我跟着他起,看他笑的时候都五个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
当然他也很忙,经常有一些怪模怪样的叔叔们来找他。
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把我锁在屋子里,叫我自己做算数,不让我出去。
可是他们的争吵声太大了,常常打扰我学习。
我总听他们说什么‘出完这一趟、走完这批货就可以放放长假’这样的话。
我不知道爸爸他们说的是什么,不过我很喜欢听他们说放长假,因为这意味着爸爸又有空带我出去玩了。
去那个汽车在房顶跑的城市去找照片上的叔叔玩。
而这个时候,我也能从爸爸脸上看到点笑容。
对,只要是去看那个叔叔,爸爸就会很高兴。
但说是去找照片上的叔叔玩,其实大部分时间都是我们跟在那个叔叔身后远远的看着他。
爸爸说那是在跟这个叔叔捉迷藏,叫我要乖不要出声,不然被他发现就不好玩了。
哼~我才不信呢,我马上就要五岁了,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知道爸爸肯定是不敢见这位叔叔才撒谎的。
我不知道爸爸跟那个叔叔是不是闹了矛盾,但是我知道这位叔叔对爸爸来说肯定很重要。
因为在不能来见这位叔叔的时候,爸爸时常拿着照片看。也时常指着照片上的叔叔给我说,他是一个很怕孤独的人,叫我长大了要守在他身边,保护他,照顾他,替他做他没法做到的事。
我才不明白孤独是什么,不过这是爸爸唯一拜托我做的事情,我肯定会做到。
前言
有人问我为什么会喜欢夏之宇这个傻瓜。
我说大概是喜欢他身上那股做什么都肯坚持下去的劲儿。
而我四肢健全头脑健康却连活着都快坚持不下去了。
---------
“封念,来…”
坐在床上的女人朝我招了招手,向来冷漠的脸上都快笑出花来了,“快过来看看,你高叔叔送你的这条裙子多漂亮啊。””
枯黄的手拿着那条白色长裙爱不释手地在身上比划,恨不得能穿到自己身上。
我站在门口远远的看了,是很漂亮的一条百褶裙,袖摆如纱,裙摆如浪,隐约有彩光在阳光中流动,轻盈飘逸,我想,是个女孩子应该都会喜欢它
可是
我是男孩子
“愣着干什么,快过来呀。”
她又是笑叫我,只有这个时候她才从来不吝啬她的笑容,我清楚地看见她脸上厚厚的粉底随着她笑出的褶皱扑簌簌往下掉。
她终究是上了年纪,往脸上抹再多的粉也抹不出年轻的模样,留不住她想留的男人。
其实我看过她年轻时候的照片,留一头时髦的卷发,很明媚的一个女子,只是再明媚也经不起时间、大嘛、以及长年累月的怨恨的消磨。
最终使她看起来面目可憎。
“哟,这得多少钱呐,看这做工和料子怕不是专门订做的吧,还是你这小蹄子能干,能哄得男人愿意给你花心思。”她恋恋不舍的把裙子塞给我,并推了我一把,兴高采烈地说,“去换上吧,今晚你高叔叔要来,你去他房间睡。”
??二
??早上我带着一脖子的伤,在一众高亢的声浪中,堂而皇之的走进教室。
坐在讲台上的班主任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又厌恶的偏开头,教室里的同学也都习以为常的看都不看我,各自读着书。
绕到最后一排,跟垃圾堆为邻的自己的座位坐下。
从书包里一本本往外掏书。我虽然学习不怎么样,但每天上课的课本却从来都不会忘了带。
夏之宇从旁边小心地用手指戳了戳我,用只有我们俩个能听见的声音说,“封念,你,怎么,又迟到啦。”
他的语速很慢,也不单是语速,他做什么事都慢半拍,像乌龟一样慢吞吞的。
听说是他十岁的时候烧坏了脑子,落下的病。
“嗯。”我把书包塞堆满垃圾的桌箱里,立起一本英语书,选了个舒服的姿势准备趴着补觉。
笨蛋夏之
百合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