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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我好饿……”(13 / 32)

约明白顾宇似乎是个即将爱上自己或者已经爱上自己的倒霉蛋。

擅长让别人痛苦的他挑衅:“你别叫我沈素,我不是他,但我就是爱上了陈颖又怎么样?”

沈素报复性的撒气引来顾宇的粗暴对待,顾宇掐着沈素的下颌扭到一侧,白嫩耳垂后,一点朱砂痣明晃得扎人。

“骗子!陈颖说你是沈素,就是你耳朵后面有痣,你又该如何反驳呢?!”

沈素心狂跳,顾宇总是叫那个他不愿意听的名字,叫到沈素都快误以为自己是真正的沈素了。

如今顾宇可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露出马脚了。

沈素终于能笑出来,他得意洋洋一字一顿道:“真正的我,是眼尾有痣!”

那颗楚楚可怜被人说娘兮兮被人说不详的朱砂痣,是长在沈素的眼尾!

就算自己容貌和沈素长得很像又怎么样!那也不是真正的沈素!

他真的太过得意,得意到仿佛把真正的沈素从自己的身体乃至灵魂都驱逐干净。

顾宇猛地松开沈素眼神复杂,摇摇晃晃的沈素整个人撞在后面的墙壁,看着顾宇离开。

沈素支撑不住地顺着墙壁往下滑,背靠着墙壁坐下,双眼直愣愣失焦地看着虚空。

顾宇离开时的眼神,让他不觉得顾宇被他说服了,高兴过来后沈素只觉得很累又觉得空虚,空虚得想死。

门外传来脚步声,离开的顾宇又匆匆回来。

沈素手臂撑着地板想站起来,惊讶不已:“你……”

一张小相框扔进沈素的怀里,把想站起来的沈素砸倒。

顾宇的表情很严肃,严肃到带着怜悯的意味,他带来的不是什么好东西,沈素心里想迟疑一秒才将相框翻过来去看正面。

黑白相片里面,年轻青涩的沈素抱着学位证目视前方,左边眼角一点痣醒目得像一颗炸弹,炸得沈素魂飞魄散。

顾宇道:“沈素,平市本地人,一九六六年七月三号出生……”

“父母在平市市委工作,在你七岁时双双死于意外,你不得不进入福利院,因福利院条件差受不住饥饿逃出来,流浪一年后被政府救助继续上学。”

“后因学习成绩优异,考上京城人民大学,顺利毕业后从北方回到平市,在市政府工作,期间被罗锋的女儿罗清看中并追求,一年后两人结婚,你辞去公务员在罗锋的全力帮助下开始创业。”

沈素呆呆的,木木的,他抬不起头,因那头颅太过沉重,也因那罪恶也太过沉重。

顾宇又说了很多,说得嘴巴都干了,说得沈素像死过一回似的,他才蹲下身看着沈素轻声道:“这张照片是我在罗清家找到的,见我很感兴趣,她说你刚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你眼角的泪痣还在,只是她爸爸罗锋觉得这痣不好,是妨碍婚姻为离婚多婚之痣,无论男女,有了这颗痣,一生情路波折多有始无终。于是你就去医院点掉了这颗痣。”

“那天我在罗清家是因为罗清喝了酒要自杀我救了她,你应该记得那件事,因为你突然回家看见我和罗清在吃饭,你为什么问都没问罗清一句你就跑了?”

“你走后,罗清还说你眼角的痣没有了,心里的痣还在,所以你不经诱惑,不经考验,不值一提,她………她为了你眼泪都流干了……”

沈素抱着头以一种逃避的姿势蜷缩起来,耳边又响起那日背后罗清的哭声,慢慢的又变成陈颖摔下楼梯的哭声,沈素甚至听见自己父母叫“妹妹”的声音,徐霖在叫,其中顾宇比所有人还像个冤魂。

所有的声音汇成大海汪洋,沈素被汹涌的记忆片段淹没,他这一生被人爱过,也爱过人,可总是得到了又失去,有自己主动失去的爱和被迫失去的爱。

顾宇看着恸哭的沈素,眼神悲悯:“想起来了吗?你究竟是谁?”

沈素泣不成声,他心都碎了。

午后的阳光太温暖了,晒得沈素懒洋洋的,靠在柔软的椅背上眯着眼睛打瞌睡。

徐霖在旁边的办公桌上处理文件,钢笔尖划过纸张发出刷刷的声音,他埋头工作的空隙,会时不时抬头看一眼睡觉的沈素。

沈素睡了一觉醒来,徐霖便站起身给沈素倒了一杯牛奶。

沈素喝了一口有些抱怨:“小徐,别总是给我倒牛奶,我喝了更想睡觉。”

徐霖一笑:“你是老板,想睡就睡。”反正工作的事他也可以处理,在他没来之前沈素身为沈氏集团最大的老板每天竟比社畜忙碌,喝酒喝出胃穿孔,数不完的应酬。

沈素觉得徐霖说得也对,幽幽叹息:“我年纪大了,是该休息了。”妻子罗清去世的回忆部分

“啊——”陈颖尖叫着,眼睁睁看着徐霖摔下楼梯。

沈素从办公室跑出来,见狼狈摔下楼梯的徐霖,两步作一步地窜过去。

徐霖抱着受伤的腿,额头的冷汗都冒出来了,死死咬着下嘴唇,一声不吭。

焦灼的沈素一边问他情况一边打急救电话。

沈素询问他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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