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之间的亲密。也不知道这是不是有些冲击大了。在一片沉默中,温年再次轻声开口:“虽然齐斯口味偏咸,可如果他看到我喜欢的甜点,会想着买给我,我也可以在日常饮食里做出小小的让步。我们也商量好了,就算是他偏猫我偏狗,那我们就一起养猫狗就好了。要是下班早了,一起吃顿简单的饭,然后赶在黄昏的尾巴出门,那时候天边晚霞会很美,晚风很舒服,街边亮着几盏橘色路灯,我们沿着街边走,一人抱着猫,一人遛着狗,散散步,聊聊今天发生的事情。”“可能我们都不是很懂浪漫的人,可是在今后的生活里,我们会慢慢去学着,在生活中创造一些小惊喜,庆祝一些纪念日,分享喜欢的歌和书籍,尝试跟对方的爱好靠近,一起看电影,一起学做烘焙,一起去旅行,一起去滑雪……”“一起互相了解,一起慢慢变老。”她的口吻真诚,弧度漂亮的杏眼,于眼尾处微微弯起,像是蓄着一对弯月般的小勾子。唇角泛起温柔笑意,对即将来临的婚后生活,脸上写满了的期待幸福感。林雅君久久沉思后,和温如华对视了一眼,都从彼此眼里看到了几分无奈,几分不舍,但更多的是欣慰和安心。谁不希望自己心爱宝贵的小公主,能够拥抱自己的幸福。尤其当那个从她们手里,牵过女儿的手的男人,是林雅君从小就看着长大的孩子,知根知底、品行信得过,各方面都堪称优秀,也是她同样珍贵的家人。林雅君脸上泛出笑容,朝着周齐斯看去:“齐斯,这样的好消息,晚园和意卿肯定也很高兴的,他们也很多年没见过小年了。”周齐斯接口道:“君姨,下山后,我会带小年去见爸妈的。”午饭在一片其乐融融中度过,长辈们比意想中更快接受这件事。自然聊到他们同居的事情,老一辈的人大多传统,觉得新婚夫妻还是得尽早住在一块,也利于感情和睦。林雅君像是想到了什么:“齐斯,你那栋房子,养起猫狗不太方便,离小年学校也不近,夫妻俩要长久住一处,总归是不太方便。”周齐斯开口道:“已经另外购置了一栋房,离附小近,离公司也算不上远,有庭院也适合养猫狗。”“你有主意就好。”林雅君笑道,“不然如华怕是不舍得把小年交给你。”温如华笑道:“齐斯这孩子,我还是放心的。”林雅君又说:“没想到一晃眼,孩子们如今大了,也有自己的生活了,看来我们也该放手,多为自己着想些。”“要是不嫌弃,来老宅里陪我住着,我们姐妹俩处一块也开心。”温如华眼角微弯,似是微叹了口气,但很快就消融进笑容里:“有空去陪陪君姐也是好的,不过还是在家住习惯了。”“早些年,一直想去山城走走,想着等会,一晃十几年就过去了。这两年小区里也有相熟的伙伴们,一直想拉着我去结伴旅游。”温如华轻笑道,“现在看到小年有了能托付终身的人,我这颗心也就落定,再晚我也该走不动道,现在确实是到了我该出去逛逛的时候了。”温年听着温如华这些话,有些微怔,完全没想到她会在此时改变主意。一直以来希望的事情成真,却一时没有什么实感,像是踩进了棉花糖里,晕乎乎的。还在愣神时,尾指传来被轻捏了的力度,温年立刻回神,对上温如华瞥来的目光。唇角泛起柔和笑意:“大家听到妈要去,会很开心的。”午饭过后,虞家夫妇遇到熟人,温如华需要午睡,于是温年和周齐斯便分开,他陪同爸妈去见客,而温年就陪着妈妈回山庄。温如华进房间午睡,温年不太想睡,走到庭院里,午后太阳正好,散发蓬勃有生命力的味道,是她很喜欢的那种温暖的感觉。山庄里很大,温年只是随意逛了逛,就不知道走哪来了,这处庭院中央卧着棵老杏树,树梢上开满白色泛粉的花朵,远远看去,像是一场雪落在了上头。老杏树下的回廊处,坐着穿着素色单衣的姑娘,正好抬头,朝她瞥了过来。唐千雪弯起笑眼,朝着她比手语:温小姐,过来坐坐吗?温年对唐千雪很有好感,她身上有一种天然去雕饰的美,只是轻轻一笑,很容易就能唤起旁人的保护欲。走近,坐到她身边,才发现她怀里捧着的是本口袋漫画书,上头的人物线条夸张浓烈,只是瞥了一眼,就看到好几个不同的颜艺,应该是搞笑热血类型的。唐千雪见她没在意,悄悄将漫画书,塞进口袋里。温年只当没看到她的小动作。唐千雪性子看着安静,可对于各种花木,却像是有说不完的话似的,听她说对藤架感兴趣,就跟她分享关于各类藤架的趣事。温年虽然懂手语,但是对于一些专业名词,她是半知不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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