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厚道,大家都信得过他的人品,觉得他开锁不会倒回来偷东西。
我就不一样了,除去我以前当半黑社会,还和人打架进医院的经历,左右旁人觉得我本性坏到根子里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我爸死的时候我没哭天抢地怀念他老人家。
【你太冷血了,没良心的东西。】
十几年没怎么联系的七大姑八大姨之中的一位富态白胖女士指着我的鼻子骂:
【你爸真是白养你了。】
我只感觉莫名其妙,我爸没养过我啊?但是大麦和我打过预防针了叫我办丧事的时候不许打架,我想了想还是认认真真的回她:
【我是小麦养大的。】
【小麦你认识吗?我姐姐。】
【还有你要是再骂我的话,我不介意当着我爸的面揍你。】
胖女士闻言果断收声了。
人都是欺软怕硬的,在过去无数年的成长历程中,我学会了这一条真理,想要不被欺负,首先自身得过硬。
小麦比我大八岁,她还在上小学的时候就已经会给我换尿布冲奶粉了,厉害吧?我也觉得她很厉害。
小麦算数不好,老是考不及格,她用纸皮箱换回来的奶糖总是比别的孩子少,因为老板经常做假账骗她。
我第一次发现的时候还小,思考过后决定暂时不动手揍他,毕竟打不赢很丢人。
等到我过了14岁老板依旧死性不改,我挑了一个良辰吉日痛痛快快的把老板打了一顿,从此世上就少了一个奸商,多了一个好商。
小麦换回来的糖自己说一人一半,实际上她永远数错多分给我一颗。
我为什么不能是小麦生的?
我想着,漫无目的的在电线交错的小巷里穿梭,一摸口袋摸到了一条细细长长冰冰凉凉的东西。
拿出来一看。
是一条铁丝。
————
从楼梯往下走能看到很多很多,密集如蜂巢一般的房间。
四十年前有一位极富盛名的诗人以漂流的方式来到了地下城。
他在回忆录中写:
【寂静是这座城市的底色】。
贫穷也是这座城市的底色,潮湿的霉臭味,一踩上去就会吱呀乱叫的木楼梯。
住在这里的人们每日开灶做饭,而腾身的炊烟顺着墙壁的裂缝日积月累形成一层顽固的黑褐色粘液。
下雨的时候雨水能被风吹进连廊,从靠阳台的第一户蔓延到背光的最后一户。
那根铁丝确实是有魔力的。
我闲的没事干的时候喜欢用铁丝随意打开任何一家的房门。
这种像开盲盒一样的感觉十分刺激。
人住的地方是内心的表现。
每打开一扇不同的门,里面就有不同的装饰,反映着不同人的性格和爱好。
我不指望依靠这种开盲盒的行动中获利,我喜欢这么干,单纯只是打发时间。
最好的解释就是我可能有窥探癖。
只是打开别人的房门看看,不拿任何东西,在地下城简直就是善人一般的作为。
我自认为自己已经从良很多,哪怕离归依基督佛教还是差了一些,但是假以时日还是有一身很厚的功德。
我脑袋里yerno的硬币转了半天,终于在某一层楼停了下来。
正对着楼梯的是一间墨绿色的房门。
好了,今天开你。
我一边哼着歌一边开门轻车熟路仿佛回自己家。
“啪嗒”一声
门开了。
我一推门进去就感觉自己钻进了一个绿色生态培养皿。
四处挂满了植物,不知道是不是这原始自然的气息给我的冲击太大,我居然隐隐约约听到了鸟叫?
房间乱七八遭,在一堆鸡零狗碎的玩意儿的角落藏了一张狭窄的床。
铺着米白碎花色调温馨的条纹床单。
像爱干净的女孩子的床铺一样整洁,边边角角都收的很齐。
床头贴了几张便利贴,因为潮湿而糊糊的字迹:
星期一晴天
亲爱的杜鹃
当你醒来
太阳依旧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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